11月12日當地時間12:45,佘智泰國警方將佘智江押送至曼谷素萬那普機場,江被金超并于16:20押送上飛機,引渡引渡回中國?;刂?/p>
此前,國涉11月10日,案流泰國最高檢察院辦公室表示,動資上訴法院維持初審法院判決,佘智將引渡跨國犯罪分子柬埔寨籍華人佘智江(又名佘倫凱、江被金超Tang Kriang Kai)回中國,引渡就其非法開設賭場等違反中國法律的回中行為進行審判。
此前報道
泰國《曼谷郵報》11日援引泰國最高檢察院的信息稱,佘智江的案流主要罪行是創(chuàng)建和運營239個非法賭博網站,涉案流動資金超12.63萬億泰銖(約合2.77萬億元人民幣)。動資他長期在緬甸妙瓦底KK園區(qū)及“亞太新城”開展賭博和電詐活動,佘智通過網絡平臺誘騙中國公民參與非法交易。
國際刑警組織于2021年5月對佘智江發(fā)出紅色通緝令,經查,2018年1月至2021年2月,佘智江勾結他人在香港注冊空殼公司,研發(fā)網絡賭博平臺,非法獲利約1.5億元人民幣,并將資金轉移至海外。美聯社稱,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2024年發(fā)布的一份報告指出,佘智江已在柬埔寨、緬甸、泰國和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構建起龐大的非法經濟網絡,其涉嫌的犯罪活動引發(fā)多國關注,美英政府均已對其采取制裁措施。
據泰國《國家報》11日報道,2022年8月,佘智江被泰國警方拘捕。隨后,泰國檢方依照程序向刑事法院提交引渡申請。2023年5月,泰國刑事法院一審裁定批準引渡,佘智江提出上訴。2025年10月,上訴法院裁定維持一審判決,批準根據《中泰引渡條約》將其引渡回中國受審。
編輯|史瀟瀟
來源|人民日報客戶端、長安街知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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