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央視新聞消息,湘潭行死刑記者從湖南湘潭相關部門了解到,大學“湘潭大學宿舍投毒案”罪犯周立人今天(31日)被執(zhí)行死刑。宿舍
今年4月7日,投毒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周立人故意殺人案,案罪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周立人死刑,犯周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立人
法院經審理查明,被執(zhí)被告人周立人與被害人張某某、湘潭行死刑被害人周某某系湘潭大學2022級碩士研究生。大學2023年6月,宿舍周立人調入張某某等人居住的投毒寢室。此后,案罪周立人因瑣事與張某某等室友多次爭執(zhí),犯周產生積怨。立人2024年1月,周立人從網上下載多篇涉及秋水仙堿的資料,并購買秋水仙堿粉末藏于寢室衣柜。
2024年3月至4月,周立人與室友張某某、周某某矛盾不斷升級并發(fā)生多次激烈爭吵。4月3日,周立人得知兩人向學校要求將其調出該寢室,隨后向寢室內張某某、周某某共食的罐裝麥片內投放秋水仙堿粉末。4月7日,張某某食用該麥片后出現嘔吐等癥狀,并到醫(yī)院就診。4月13日,張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。經鑒定,張某某系急性秋水仙堿中毒致多器官系統(tǒng)功能衰竭而死亡。4月17日,周立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。另查明,周立人大學本科所學專業(yè)內容涉及秋水仙堿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周立人為泄私憤,向寢室內兩名室友共食的罐裝麥片內投放劇毒物質,致張某某一人死亡,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。周立人因日?,嵤聦κ矣巡粷M,利用所學專業(yè)知識,趁機投毒,意圖殺害兩名室友,周某某因未食用而幸免;在張某某毒發(fā)搶救期間,刻意隱瞞事實,延誤救治,終致張某某多器官系統(tǒng)功能衰竭身亡;案發(fā)后,試圖隱匿和銷毀重要物證掩蓋罪行、逃避懲罰,犯罪動機卑劣,主觀惡性極深,社會影響惡劣,罪行極其嚴重,依法應予懲處。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決。
(總臺記者 李艷君 宋凱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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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湘潭大學宿舍投毒案”二審維持原判(人民資訊)
“湘潭大學宿舍投毒案”二審維持原判
新華社長沙8月14日電(記者 謝櫻)8月14日,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周立人故意殺人案進行二審宣判,依法裁定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,對上訴人周立人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。
一審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周立人為泄私憤,向寢室內兩名室友共食的罐裝麥片內投放劇毒物質,致張某某一人死亡,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。周立人因日常瑣事對室友不滿,利用所學專業(yè)知識,趁機投毒,意圖殺害兩名室友,周某某因未食用而幸免;在張某某毒發(fā)搶救期間,刻意隱瞞事實,延誤救治,終致張某某多器官系統(tǒng)功能衰竭身亡;案發(fā)后,試圖隱匿和銷毀重要物證掩蓋罪行、逃避懲罰,犯罪動機卑劣,主觀惡性極深,社會影響惡劣,罪行極其嚴重。2025年4月7日,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被告人周立人一審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一審宣判后,周立人提出上訴。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1日二審公開開庭審理該案。二審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一致。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,一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定罪準確,量刑適當,審判程序合法,遂依法作出前述裁定。
二審審理過程中,法庭依法保障了周立人及其辯護律師的各項訴訟權利。